为促进海峡两岸交流,根据学院与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北市立大学三所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换协议》以及《北京舞蹈学院选派交换生赴境外学习的管理办法》,经与对方高校沟通确认,特此启动2026年秋季赴台湾高校交换生选拔工作。
一、交换项目基本情况
1.选派人数及对象:
相关院校招生简章信息请下载附件。
对方院校 |
选派人数及对象 |
学习期限 |
台湾艺术大学 |
研究生1人 本科生1人 |
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 |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 |
本科生2人 |
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 |
台北市立大学 |
本科生1人 研究生1人 |
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 |
2.经费负担情况:
根据我院与台湾高校签署的协议,交换生免交对方学费,交换生赴台交换期间正常向北京舞蹈学院缴纳学费;赴台湾学习的往返机票、签注、保险及生活费等所有其他费用自理。
二、申请人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学习目的明确,具有承担海峡两岸青年交流的责任感。
2.申请人应为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二、三年级或硕士研究生二年级的大陆学生(委托培养生、定向生除外)。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校各科成绩应在良好以上。
4.具备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学术研究的能力。
5.已成功申请我院其他赴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交换生项目以及联合培养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选拔派出。
三、选拔办法及程序
(一)基本原则
按照“个人申请、院系党总支推荐、择优录取”的程序,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选拔。
(二)具体程序
1. 个人报名
申请人填写《北京舞蹈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于3月16日提交相关材料至所在党总支。表格未填写完整、未手写签署姓名的将不予受理。
2. 党总支推荐、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核
申请人所在院系党总支须填写推荐意见(各党总支推荐本科生不超过2名,研究生人数不限),如实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综合能力等做出评价,于3月20日前交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校级选拔,确定最终推荐名单。教务处和研究生处于3月27日前将最终推荐人员的《北京舞蹈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交至港澳台办公室。
3.学院审批并公示
由港澳台办公室将最终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审批,并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
4.录取及派出
候选人根据台湾院校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则无法派出。最终录取结果由对方院校决定。
交换生在接到正式录取通知后,即着手办理出境、学籍管理等相关手续,并在派出前签署《北京舞蹈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协议书》。
交换生在台学习期间,应定期与港澳台办公室和所在院系保持联系,返京后及时向港澳台办公室、所在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处提交在台学习的成绩单及学习总结,交换生学分转换事宜由学生所在院系进行学分互换认定并将结果提交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审核。
联系电话:
港澳台办:68935627 黄老师
教务处:68935915 赵老师
研究生处:68935813 王老师
附件:
1、北京舞蹈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
2、赴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台北市立大学交换生项目报名相关材料
港澳台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