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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相关工作精神,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院选派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申报项目

  我院可申报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主要包括:

  1. 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

  2.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3.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

  4.国外合作项目(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等。此类项目需申报者查询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按照各个项目具体要求进行申报。

  其他项目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公布为准。

  二、申报条件

  2022年各项目选派办法、工作时间安排、申请材料要求等已陆续在国家留学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请有申请意愿的师生认真查阅选派简章,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申报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并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198

  俄乌白艺术体育类项目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32

  三、申报流程

  2022年我院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学院审核的方式进行,最终确定的学院推荐名单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评审,最终录取名单以留学基金委评审结果为准。

  1. 个人申请: 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师生于3月18日前将个人申请材料(国外院校录取通知书、外语成绩、个人申请表)提交至所属院系或部门。

  2. 所在单位推荐:请各有关院系或部门的外事秘书于3月25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及单位推选意见等材料汇总后,学生申请人提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师申请人提交至人事处

  3. 学院审核推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将审核申请人员申报资格和条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员名单报学院审批,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组织网上申请并报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并完成后续推荐候审工作。

  四、注意事项

  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的招生简章较往年有所调整,请有意申请的师生务必认真查阅2022年各项目选派办法及常见问题解答,了解项目信息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 请各部门在组织推荐工作时,注意保证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均符合选派办法要求,并为被推荐人填写具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对专家评审及申请人的最终录取有重要影响,请各部门务必根据申请人员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避免推荐意见千篇一律,不具参考价值。

  3. 申请人需经所在部门推荐、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申报各类出国留学资助项目。未经学院推荐自行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钮晴 电话:68935859

          人事处 李哲昕 电话: 6893571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2年2月21日